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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简介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均受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条例管制。根据公司条例,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向公司注册处呈报公司详细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阅。 而公司章程是一间公司的主要合法的文件,它说明香港公司的权力和内部的规则。这些文件需於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注册署(CR) 进行审批。於 CR 审批核准后, CR 将发出公司成立证明书 (CI) , 待 CI 发出后,有限公司才可注册成立。 在香港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是一件严谨及专业而文件繁复的事,因此,为了节省阁下花时间寻找一些非专业人员为阁下成立公司,我司的专业人仕均乐意为您提供 " 全面性 " 之注册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服务,包括提供两种类型的公司成立方式: (1) 全新设立自选公司; (2) 购买现成空壳公司。 无论是成立全新或现成有限公司,都可享有以下多方面的好处 : 一:名称选择自由;二:经营范围极少限制;三:低税环境有利发展;四:注册资金少且无须验资;五:容易获得了国际信用和信贷;六:人流,物流,资金进出自由;七:利用香港知名度创立香港品牌;八:争取获得香港居留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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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合作为基础,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四、合伙企业设立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五、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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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公司简介
海外公司是指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成立,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及设立营运地点的公司。在香港注册后,海外公司会被视为香港法人。
海外公司往往是用来掌管对子公司和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在许多情况下,因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以不须交税。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 此外,美国和英国分别为全球第一大和第三大的金融市场,於当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均获得世界各国政府及商家的认同,对提高企业本身的声誉和产品的形象及推广有极大帮助。英国注册的公司更可於世界各大股票市场上市。
海外公司的主要用途:
持有户口,信托,基金等
控有公司股份
控有房地产及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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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服务:香港公司注册 注册英国公司 美国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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